河南法院网讯 7月28日,焦作市山阳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由人民陪审团和观摩组共同参审的侵权案件,做为一种审判方式的创新,共同参审有效的保证了案件审理的质量。 “人民陪审团”制度是我省法院审判方式的一项重大改革,一项极大的创新,为审判工作出谋划策,献策献计,有效地保证了审判工作的质量。观摩庭则为庭审活动起到了很好的监督作用,两者合一,则最大限度的保证了庭审活动的质量,确保司法公正。 此次庭审山阳区法院按规定邀请了7名人民陪审员组成“人民陪审团”参与案件的审理,同时由院党组牵头,组成了包括院党组成员以及审管办负责人、各业务庭室庭长、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在内的庭审观摩组,对庭审活动的程序、过程进行观摩,并在庭审活动打分表上对庭审的每个环节进行打分,打分结果有案件评查办汇总后作出评比并及时将庭审中出现的问题于全院通报,以便及时改正,进一步提高案件的庭审质量。 在“人民陪审团”和观摩组的共同参与下,极大的提高此次庭审的透明度,同时也赢得了人民群众更多的信任和理解,保证了案件审理始终处于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下,收到了良好的社会和舆论效果。 庭审结束后,山阳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朱宝林总结到:“人民陪审团”和庭审观摩做为一种审判方式的改革和创新,迎合了当前审判工作的需要,符合当前法院工作的趋势,我们要将这种能够有利于审判工作,有利于案件质量,有利于满足群众需求的参审方式做为一项常态性的工作坚持做下去,并且要做扎实,做到位。我们法院要借助这一有利条件来迅速的提高审判工作质量,为今后各项工作再上一个台阶打下坚实的基础。”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