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院网讯 2011年6月27日,禹州市人民法院古城法庭组织辖区社会法官进行调解技能“充电”,并结合现场矛盾纠纷,系统学习了相关调解业务知识,大幅提升了社会法官的调解能力。 如何发挥社会法庭在多元化调解格局中的重要作用,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纠纷奉献给社会,禹州市人民法院注重源头化解,积极探索构建覆盖城乡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大力推进社会法庭建设工作,通过在乡镇村组发挥社会法庭的优势作用,建立健全“指导员”制度,不断拓展调解的范围和深度,把矛盾化解和服务延伸到群众“家门口”。 该院通过选任优秀法官,担任本辖区社会法庭的指导员,每周至少一次到社会法庭进行调研指导,每月至少一次对社会法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以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和业务技能。并对社会法官主持纠纷双方所达成的协议是否违反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审查,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内部,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实现矛盾纠纷常态化化解,有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