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院网讯 河南省法院《关于开展社会法官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竞赛活动方案》下发后,许昌两级法院在第一时间积极行动,以“一二三四”工作法,迅速掀起社会法官化解矛盾竞赛活动高潮。 一是“一个加强”。全市两级法院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分别成立社会法官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竞赛活动评委会,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竞赛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市中院分管副院长和主管部门,不定期到全市社会法庭检查指导,对活动落实情况明察暗访,对每次检查情况发出情况通报,发现问题当即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二是“二个激励”。通过精神奖励和补贴奖励相结合的手段全面提升社会法官办案的积极性。活动期间,市中院一周通报一次各县(市、区)社会法官纠纷调处数量,定期开展社会法官办案能手和办案标兵评比活动,以通报形式予以证书表彰。同时,综合社会法官调处纠纷数量、难易程度、社会效果等,给予社会法官适当的补贴奖励,以调动社会法官化解社会矛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是“三个衔接”。 强调非诉讼与诉讼机制衔接,市中院要求基层法院特别是人民法庭要大胆地把适合社会法庭处理的案件分流到社会法庭处理,对社会法庭调解的案件依法进行司法确认,努力做好“无诉引导”和司法确认工作;积极开展竞赛活动与规范工作衔接,以竞赛规范纠纷调处流程,完善社会法庭工作制度,促进社会法庭软、硬件升级;加强办案指导与业务培训相衔接,各基层法院民庭、人民法庭对社会法庭开展经常性的业务指导,通过开展调处观摩、经验交流等方式,进一步丰富和拓展活动载体,确保竞赛活动有广度、有深度。 四是“四个提高”。充分利用每周社会法庭学习日制度,组织社会法官学习法律、法规,提高自身素质;开展形势教育,强化法官对社会舆论的敏感性,提高正确把握社情民意的能力;利用社会法官办案经验交流会、业务培训会,以及不定期的纠纷调处观摩,提高社会法官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水平;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在全社会广泛宣传开展竞赛活动的目的、意义和具体措施,大力宣传优秀社会法官的先进事迹和办案经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进一步提高社会法庭影响力。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