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院网讯 为有效遏制规避执行行为,维护司法权威、法律尊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卢氏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河南省高院和三门峡市中院的部署,迅速召开动员会,全面启动为期一年的“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该院采取多项措施,强力推动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扎实有效顺利开展。 一是要求全体执行干警明确指导思想,着力改善执行环境。通过专项活动开展,切实改变目前大量被执行人规避执行、严重影响执行秩序和效果的现状,进一步巩固全市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成果,最大限度地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树立司法权威,改善执行环境,营造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良好氛围,推动执行工作稳步健康发展。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活动基础。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全面抓,主管副院长执行局长任副组长具体抓,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配合抓的强有力的活动领导小组,并设立专项活动办公室,具体组织、协调、督查、指导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的开展。相关部门依职责和分工,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具体工作,力争使这次活动开展得卓有成效。 三是认真排查摸底,责任落实到位。对超期(截止2011年元月31日)未结的执行案件逐案登记,特别是对过去已裁定中止执行、决定暂缓执行的案件逐案排查,彻底摸清未结案件的底数。同时对未结案件分类,重点统计规避执行的未结执行案件。对排查出的执行积案,认真分析未结原因,逐案研究制定具体执行方案,责任到人,限期执结。 四是积极宣传,营造舆论氛围。该院自4月28日集中一周时间,采取发布公告、召开“敦促债务人还债大会” 在立案信访接待大厅制作悬挂反规避执行宣传牌等形式,大力宣传最高院关于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的意义以及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的法律后果,督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同时借助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扩大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的影响力,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老赖”起到了警示教育的震慑作用。 五是依法强制执行,穷尽执行手段,维护法律权威。 依法用好用足现行法律规定的执行措施,对拒不执行生效文书的被执行人或其可供执行财产,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扣划、拘留、追究刑事责任等多种强制措施,使那些有心规避执行的“老赖”无藏身之地。加大对执行过程中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惩罚力度,依法运用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严厉打击抗拒执行的违法犯罪活动,对依法应以拒执罪惩处的被执行人,依法予以惩处,坚决予以打击。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