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院网讯 为切实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案件的办理工作,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确保司法公开、公正,民权法院制定五项新举措,进一步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案件沟通机制。 一、认真登记,迅速整理书面材料,及时汇报案情。法院在接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案件的批示、意见和建议后,由院人大代表联络室当天登记、送交院主管领导阅批、分流到相关庭室,固定具体承办人阅卷,并在三日内由具体承办人写出案情书面材料,交院主管领导审阅后三日内抄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征求他们的意见、建议。 二、在案件庭审、听证五日前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出邀请函,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直接旁听庭审、听证,庭审、听证后及时征求他们对庭审、听证的意见、建议。 三、庭审、听证后沟通。首先由合议庭成员就按案件的性质、证据的分析与认定、案件事实的确认、法律的适用等问题由主管院长带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当面解释说明,回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质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仍不满意的,由主管院长提请审判委员会研究决定。 四、扩大沟通范围,逐级汇报请示。在案件下判前,法院要将合议庭、审判委员会意见及时向中院请示汇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仍不满意的,组织由其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专家、人大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参加的听证会,征求他们的意见、建议,听证后将听证情况及时向向中院请示汇报。 五、认真进行判后答疑工作。在案件作出结论后,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登门回访、释法答疑,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将案件的最终处理意见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整理成书面材料报送县人大、政协机关。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