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院网讯 今后,到鄢陵县法院打官司进行立案的当事人,都将得到值班法官的诉讼咨询、立案释明等帮助,诉讼材料欠缺的将由立案法官一次性告知,而不必多次往返法院。立案窗口全面推行“七个统一”,即统一接待流程、统一大厅基本便民设施、统一实行导诉咨询服务、统一设置诉前调解引导程序、统一实行文明接待制度、统一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统一案件受理工作制度。 针对法院立案窗口工作流程、接待行为不统一的问题,鄢陵法院要求在立案窗口张贴立案流程图,明确立案前的咨询指导和诉前调解引导,立案审查和审查结果告知三个阶段,统一各阶段基本工作任务;立案大厅环境要整洁有序,桌椅、笔、纸、饮水机、水杯等物品摆放齐全,电子查询设备、安检设施正常运转,无障碍通道正常使用;工作人员在法定工作时间要统一着装上岗、使用文明用语接待;设置值班法官咨询台,由值班法官负责解答诉讼咨询、进行立案释明、免费发放诉讼指导宣传材料等工作,指引当事人及时有效进行诉讼活动;创新调解机制,实现司法诉讼与人民调解的对接,为诉讼群众选择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纠纷提供便利;对诉讼材料欠缺、诉状内容和形式不符合规定需要补充、修改的,立案法官一次性告知当事人全部事宜,努力做到当事人最多往返两次就可以立案;接待来访当事人的首位立案法官应认真负责地做好接待工作,不得因案件复杂等原因直接或变相将当事人推诿至其他立案窗口;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立案窗口应出具材料收据,发放案件受理通知书暨权利义务告知书及诉讼费缴纳通知,同时要求原告签署送达地址确认书。 同时在院门口设立专门的监督信箱,及时听取社会各界对法院立案窗口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指导或明察暗访,以帮助法院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