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院网讯 夏邑县人民法院以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为立足点,不断更新执行理念、创新执行方法,注重执行效果,抓好“四提高”,有效促进了执行工作良性循环。今年以来,该院共受理当事人申请各类执行案件165件,执结155件,执结率达93%,执结标的额达230余万元,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提高执行和解率。在要求执行干警要善于总结好的和解方法并积极吸取各地法院的好经验、好做法,着力提高和解能力的同时,在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评中,将执行和解率确定为执行工作的一个重要考核指标,列入执行法官业绩考核范围,同时将执行和解率作为评选“执行能手”和“执行工作个人嘉奖”的一个重要依据,督促其更加注重做好执行和解工作。 二是提高案件执结率。坚持每周执行案件会商制度,对疑难执行案件实行三个执行大队相互汇报,共同商讨执行措施与解决办法,群策群力化解执行难;对于久执不下的骨头案,考虑到相关办案人员确实已穷尽执行方法与措施,且案件执行一时进入死角,但又有希望执结的,在不同的执行队内采取“骨头案”互换执行的措施,充分发挥不同执行人员从不同切入点采取不同措施的优势,促进案件尽快执结。 三是提高自动履行率。在执行过程中,该院注重发挥协助执行工作网络的重要作用,利用执行联络员熟悉当地民情的优势,加强同当事人联系和沟通,从重情讲义等方面感化他们,力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同时,依托各乡镇、街道的司法所、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力量,配合做好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缓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冲突,为案件的自动履行奠定基础。 四是提高执行到位率。将有重大影响和难度较大案件分派给业务水平高、处置能力强的执行法官办理,并结合执行员的结案进度分案,促使案件尽快执结。针对个别被执行人采取转移、隐匿财产等方法,使法院难以查找到其财产,以逃避债务这种情形,与电视台等媒体联手设立“执行曝光台”,定期公布有能力却拒绝履行债务的“老赖”名单,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逐步提高执行到位率。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