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院网讯 为切实提升刑事、民事案件质量,加强审判管理,虞城县人民法院于今年元月份分别成立了刑事审判、民事审判指导组,定期听取案件汇报,讨论决定裁判结果,分析研究新型、疑难复杂案件,并提出指导意见建议,有效地规范了法官自由裁量权,统一了同类案件的裁判幅度,案件质量、办案效率和法官的公信力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截至5月16日,刑事、民事案件的结案率同比分别提高了17和9个百分点,办理期限同比缩短了8至15天,发回、改判率同比下降了23.6%和41.7%,无一新发涉诉信访案件。 一是加强对审判指导组的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两个指导组的组织领导,该院专门下发文件,明确两个指导组的正副组长分别由院长和分管副院长担任,刑事、民事审判业务庭的庭长以及监察室、审监庭、立案庭、审管办等部门的负责人分别为两个指导组成员。指导组下设办公室,由工作责任心强、审判业务过硬的成员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是明确指导组工作职责。该院明确审判指导组定期听取所属业务庭案件办理情况的汇报,对案件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引用法律法规是否正确以及对合议庭提出的裁判结果和量刑幅度是否适当等进行认真、全面审查,并发表自己的意见建议,特别是对存在争议或重大、典型的案件进行综合分析和信访风险评估。 三是统一指导组工作规程。各业务庭提交指导组研究的案件需提前一天报指导组办公室,并将审理报告交指导组成员;指导组讨论案件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案件承办人汇报、合议庭成员补充、所在庭庭长和各成员发言的顺序充分发表意见,最后主持人进行归纳总结讲评并确定裁判结果,对不能作出裁判结果的案件提交院审判委员会研究。 四是强化自身学习和指导能力的提高。为确保指导组成员的政治、道德、业务素质和案件指导能力的不断提高,该院特别注重每位成员的自身学习,在统一购置业务书籍、配发学习资料的同时,积极派指导组成员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审判业务培训班,及时掌握立法精神和立法本意;邀请上级法院资深法官来院授课,掌握和丰富正确运用法律法规审理案件的综合技能,做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五是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该院将刑事审判、民事审判指导组引入到审判管理环节中,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减轻了审判委员会压力、提高了办案效率,加强了对办案法官、合议庭的监督、规范了自由裁量权和同类案件的裁判结果,制约了因关系、人情对裁判的偏袒,提高了案件的公平公正和透明度,把法律监督、纪律监督的关口前移,从源头上杜绝瑕疵案件的发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