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院网讯 “感谢您!因为您的无私付出和辛勤调解,我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很好的保护。在我心中,您是人民的好公仆!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典范!”5月17日,河南省西峡县的刘某给南阳中院行政庭副庭长侯大勇送来一面上书“秉公办案为民事,德高望重受众仰”的锦旗和一份感谢信,在感谢信中刘某这样盛赞侯庭长。 2009年,原告刘某到西峡县法院起诉与丈夫王某离婚,但在财产分割方面由于双方均无法提供确切证据予以证实,法院仅判决双方离婚,并判决小孩随刘某生活,未对夫妻及家庭共同财产进行分割。2010年,刘某再次向法院提起财产分割诉讼,要求对丈夫名下的房屋进行分割,同时,另案起诉要求对出资建设的其它房屋进行确权。由于刘某婚生小孩仍随爷爷奶奶生活,在此期间,刘某还向法院申请对小孩的抚养权进行执行。王某的父母得知情况后,也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主张房屋所有权,要求撤销儿子的房产证。至此,原来的夫妻、父子、公媳之间一共产生了一起行政案件,一起执行案件,三起民事案件。行政案件一审判决撤销了西峡县政府的房产登记。一审判决后,刘某不服提起上诉。 由于多起案件交叉诉讼使当事人矛盾日趋激化,二审庭审中双方言辞激烈,均拒绝协调和解,并扬言上访。合议庭考虑到涉案当事人原为父子、婆媳关系,协调和解将更有利于今后的生产生活,因此便商定下大力气做好协调工作。在数次约见和电话联系之后,当事人终于同意协调和解。 为了使案件协调工作更好开展,5月10日,作为案件承办人的侯大勇庭长再次带领合议庭提前约好当事人,冒雨赶赴西峡进行协调。一整天,合议庭成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分头做当事人的工作,差距在一点点缩小,拉锯战整整持续了一天,双方曾经数次中断协商愤然离席都被合议庭及时劝阻。最终,双方终于被侯庭长及合议庭其他成员的诚心所打动,达成了一致意见。在制作笔录、调解协议、双方签字、握手言和的同时,当事人还分别向法院递交了申请,请求撤回与此相关联的其他三起案件的诉讼及执行。至此,这一涉及民事行政交叉的多起诉讼案件都得以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息诉罢访。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