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法院新闻 案件执行 案件快报 走进法庭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院 > 法院新闻 >

睢县法院四项措施妥善处理计划生育案件

时间:2011-05-26 01:05来源: 作者:睢县法院 梁锦学杨艳华 中国法律网
    河南法院网讯    睢县人民法院牢固树立服务计划生育国策意识,采取四项措施,充分履行审判职能,加大计划生育案件办理力度,为全县的计划生育工作步入法制化轨道发挥了积极作用,今年以来,该院收到社会抚养费征收非诉行政执行申请28件,立案28件,全部予以了及时执结,受到县委、人大及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 

    一是开辟计划生育案件立案受理绿色通道。凡计划生育案件立案受理审查由行政庭迳行决定,减少审查环节,缩短立案周期。

    二是在行政审判庭内设立计划生育案件合议庭。专业负责计划生育案件的立案审查和审理执行,确保计划生育案件快审快执。

    三是积极参与每年一度的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指导和每月一次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从源头上规范计划生育工作依法开展。同时和睢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携手,利用多种舆论工具、广泛宣计《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使广大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提高人民群众依法生育和依法维权的自觉性。

    四是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执行力度,确保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在执行时,首先向被执行人进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讲,敦促被执行人自觉主动履行法定义务。如被执行人仍拒绝履行法定义务,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提取、扣划、变卖、拍卖等强制执行措施,对一些典型案件编制成音像宣传资料在睢县电视台播放,增强强制执行的威慑力。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