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院网讯 平舆县法院在发挥司法职能作用、积极为城乡统筹发展提供公正、公平、高效的司法环境的同时,积极创新司法理念,增强为城乡统筹发展服务的意识。 一是创新服务城乡统筹发展理念。该院按照以“三农”司法服务为重点的城乡统筹发展服务的基本思路,把保障和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作为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增强服务城乡统筹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正确处理服务城乡统筹发展与法院工作的关系,牢牢抓住“审判和执行”这一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为城乡统筹发展综合改革提供优质司法服务。 二是坚持和谐司法的工作理念。该院继续把“强化调解、促进和谐”作为办案的第一原则,把“案结事了、定纷止争”作为司法的第一目标,把“辩法析理、胜败皆服”作为工作的第一追求,充分运用司法手段,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化解城乡统筹发展过程中的各类纠纷。 三是创新便民利民新举措。该院始终立足城乡基层群众生活环境、文化素质和法律水平等实际完善并强化“假日法庭”、“巡回收案、就地办案”等行之有效的诉讼便民措施,建立完善以人民法庭为核心、以巡回审判站为主干、以便民诉讼联系点为支撑的三位一体的辐射整个辖区的便民诉讼网络。积极主动地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使基层群众得到及时有力的法律保护和司法救助。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