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院网讯 今年以来,内乡法院严把刑事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关,确保了每一起案件经得起检验,做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是严把案件证据关。严格执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通过依法提取客观证据,审查重要物证是否进行司法鉴定,到现场勘验、检查,做到关键证人出庭作证,确保审结的案件证据确凿。 二是严把案件事实关。实行了主管院长挂牌督办制度,对刑事大要案,及时掌握详细情况、严查案件事实情况,同时,召开分析会,对有些案情复杂的案件,组织审委会讨论最大限度的恢复案件的实事状态。 三是严把案件程序关。通过公开、透明的审判方式,听取控辩双方关于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方面的不同意见。坚持诉辩均衡,保障诉辩双方在法庭上均等的陈述、辩解、举证、质证、辩论的权利和机会。 四是严把案件法律观。严格按照刑事案件规范化量刑标准,坚持以“依法”为前提,慎重对待和具体把握“从重”和“从轻”的幅度,量刑从宽、从严有度,努力实现同案同果,克服随意裁判。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