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专业的合同法律服务平台
  + 即刻致电0371-63691828加入专业的合同法律服务平台,快速提高知名度、提升案源!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首页 合同法规 法律常识 案例 文书 合同律师 在线咨询 合同贴吧  
  公司合同 - 买卖合同 - 法律顾问 - 建设工程合同 - 加工承揽合同 - 借款担保合同 - 专项法律服务 - 劳动合同法 - 合同法  
    北京特邀合同纠纷律师
欢迎加盟
 
    成为本频道当地特邀律师,您将尽享当地优质案件委托资源,提高知名度,提升案源!开拓您的法律事业![查看详细]
北京专业合同纠纷律师 更多>>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本栏目热点内容  
·   “火凤凰”的心
· 河南登封:中铝公司涉嫌非
· 小区绿化缩水 业主告赢开
· 房产政策有变买房人可解除
· 全民放贷变讨债,民间借贷
· 买房已两年购房合同还没影
· 对劳动合同修正案的呼吁
· 举证责任:谁主张,谁举证
 
  当前位置:主页 > 其他 > 浏览

订餐服务合同 (请客宴席必看)

中国合同法律网 2010-7-2   来源:   编辑:
 
    五一将至,应酬宴请增多,餐饮企业纷纷推出了赠送餐券、菜品等不同形式的优惠活动。工商局提醒消费者,市民在订餐时,最好提前签订《订餐服务合同》。消费者在交纳定金前都应与经营者签书面约定,内容包括订餐桌数、金额、菜品质量、档次规格、鲜货标准、重量标准、免费项目等。

订餐服务合同样本:

订餐服务合同

  甲方(消费者):

  乙方(餐饮服务单位):

  订餐主要事项:

  日期

  年 月 日

  开席时间

  结束时间

  包间名称/ 就餐位置

  就餐方式

  □ 桌饭 桌数 机动桌数 每桌人数

  □自助餐 人数 机动比例

  菜单

  (应见附件)

  热菜:个 主食 道 汤 道

  凉菜: 个 ,点心 道 其他

  每桌 元 总价款 元 (RMB )

  收费服务

  项目:

  收费服务

  金额 元(RMB )

  赠送服务

  项目:

  赠送商品名称:

  是否允许自带酒水

  □是   □否

  自带范围: 收费标准:

  合同总价款(不含酒水):          元(RMB )

  餐费支付:

  餐费预付

  □定金 甲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总价款(不含酒水)的% ( 不超过20 %) ,即人民币: 元。

  □预付款 甲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总价款(不含酒水)的% ,即人民币: 元。

  餐费结算

  1 .甲方预付的定金或预付款结算时冲抵总价款;

  2 .当餐后甲方将余款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 .甲方未按时结算用餐费用,或者就损坏的设施设备、餐具等未按时交纳赔偿金的,应按每天 %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支付方式

  □现金□支票□信用卡□银行 转帐□其他

  合同变更与解除:

  订餐事项变更

  如要变更定餐事项,应提前 日通知,双方可订立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一部分

  乙方按甲方实际就餐桌数/ 人数收取费用,但实际人数少于合同约定的, 退餐标准 为

  其他事项变更

  合同解除

  1 .甲方于就餐前 日(含本日)前解除合同,则:□无权收回定金/ □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不含酒水) %的违约金;甲方于上述日期后解除合同,则:□无权收回定金/ □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不含酒水) %的违约金。

  2 .乙方于上述日期前(含本日)解除合同,则:□双倍返还定金/ □支付合同总价款(不含酒水) %的违约金;乙方于上述日期后解除合同的,则:□双倍返还定金/ □收取合同总价款(不含酒水) %的违约金。

  其他约定:

  请在签字前充分了解本订餐合同有关事宜,认真填写表格内容,仔细阅读并认可背书合同条款。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有效。

 
上一条: ·特许经营加盟合同订立技巧
下一条: ·后合同义务的性质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关闭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