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合同法的纷争、讨论远自颁布之前就已经开始,而且异常激烈。我们是否可以从合同的期限入手,找出一把“规范劳务派遣的尺子”。 自2005年12月,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首次审议劳动合同法(草案),2006年3月将其向全国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开始掀起了这场波及中国不同阶层、各个地域的关于劳动法律的大讨论。 及至2007年6月四审稿提交人大常委会,并于6月29日被正式审议通过,关于草案的讨论才终于告一段落。 记者获悉,但是关于劳动合同法的讨论并没有因此结束,专家、媒体又对于已颁布的劳动合同法的条款展开激烈讨论,对其拍手称快的有之,大力抨击者有之,全力维护者有之,恶语攻击者有之,一时间在劳动法律界简直是山雨欲来风满楼。 记者得知王x杰先生的新作《劳动合同法原理与应用》2010年1月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发行,引发各大网络媒体,报纸、电视的高度关注。 对劳动法的诠释深入浅出,内容全面新颖,比如劳动合同法中劳动规章制度的效力、内容与企业的制定实务;劳动合同法中事实劳动关系的实践分析,法律规定与企业应对实务; 劳动合同法与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的比较与实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解读与实务应对;职工带薪休假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的解读与实践应用。 当看到吊环王陈x冰被黑掉金牌的时候,全国人民愤怒了,我们渴望自己的选手在奥运会上能够得到公平的对待;当看到刘x摔倒退赛的时候,我们发现原来体育场上付出了未必就能获得回报。 在生活中,我们的付出与回报往往不成正比,如社会一直都在声讨的同工不同酬问题,当看到劳动合同法修正征求意见的时候,人们仿佛看到了一丝曙光,踊跃参与,因而创纪录的获得了55万条的意见,奥运会上的一切终将烟消云散,而生活还得继续,在兴奋过英雄们的夺冠、伤感过失意者的落寞之后,还得继续跟生活中的油盐酱醋打交道;还得算计着如何支配自己那点可怜的收入;还得羡慕着别人轻松的工作、高额的收入; 劳动合同法要修订了,目标指向劳动派遣这个造成不公的顽疾,并向社会征求意见,仿佛递给即将放弃的落水者一颗救命草。结果也反映了现实:一个月的征求时间里,557243条,创造了我国有法案公开征求意见的最高纪录。 法律上明确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但是很多企业却把这个制度演变成长期用工,以逃避相关法律的监管,达到剥削职工的最终目标。 但是近年来,派遣工制度爆出的问题已经不分所有制形态了,国企尤其厉害:无论商业银行还是政策银行,从电力到石油石化,大量使用劳动派遣工已经成为公开的秘密,最根本的原因就是现有劳动派遣制度可以轻松将人区隔为体制内和体制外两类,也就造成了体制内的高收入和体制外的低收入现象,并成了掩盖内部人高收入的法宝。 随着问题越来越多的暴露,人大常委会终于认识到这个问题到了着手解决的阶段了,否则将为社会管理埋下巨大的隐患。我们不可能期望取消劳务派遣这一制度,也不应该取消,毕竟在健康的经济领域,这一体系是一个必要的补充。而这一切,我们寄希望于劳动合同法修正,更寄希望于法律的执行,而不是让修正过的劳动法继续成为书架上的条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