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租赁经营合同是怎样规定租金的?
租金是企业租赁制的核心内容,也是承租人应该履行的主要义务。如何确定和计算租金,各地实践也不相同。企业租赁经营合同中的租金,比较典型的做法是:
(一)将租金分为纳税租金和不纳税租金。纳税租金以租赁当年的资产租金率(即资产利润率)为基数,每年递增一定比例,乘以当年年初实有资产,得出租金数;不纳税租金即按规定从成本中提取的折旧基金及大修基金。这种方法使租金同企业资产和利润的变化相联系,切合实际,但如何确定准确的递增比例,是一难题。
(二)实行基数递增租金,即由租赁双方商定各年度的基数利润和基数租金,在这个基础上,按计租年度企业的实妹利润与基数利润的比例适度上浮,计算出实际租金。如果实际利润低于基数利润,承租人照交基数租金。
(三)实行固定租金制,即租金数额不因利润增减而变动。这种方法比较稳妥。
这几种方法各有利弊,应依具体情况灵活择用。除此之外,还有其他一些计算方法。确定租金应兼顾国家、企业、职工、承租方等各方面的利益,在保证国家增收、企业多留、职工收入增长的前提下,根据企业固定资产、自有流动资金、经营状况、所处地理环境和市场动态等因素,由双方商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