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专业的合同法律服务平台
  + 即刻致电0371-63691828加入专业的合同法律服务平台,快速提高知名度、提升案源!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首页 合同法规 法律常识 案例 文书 合同律师 在线咨询 合同贴吧  
  公司合同 - 买卖合同 - 法律顾问 - 建设工程合同 - 加工承揽合同 - 借款担保合同 - 专项法律服务 - 劳动合同法 - 合同法  
    北京特邀合同纠纷律师
欢迎加盟
 
    成为本频道当地特邀律师,您将尽享当地优质案件委托资源,提高知名度,提升案源!开拓您的法律事业![查看详细]
北京专业合同纠纷律师 更多>>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本栏目热点内容  
·   “火凤凰”的心
· 河南登封:中铝公司涉嫌非
· 小区绿化缩水 业主告赢开
· 房产政策有变买房人可解除
· 全民放贷变讨债,民间借贷
· 买房已两年购房合同还没影
· 对劳动合同修正案的呼吁
· 举证责任:谁主张,谁举证
 
  当前位置:主页 > 租赁合同 > 浏览

租房合同订立要点

中国合同法律网 2011-2-16   来源:   编辑:
 

 

房屋租赁合同是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签订的关于转让出租房屋的占有权和使用权的协义。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应该注意合同协议的内容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 出租人和承租人姓名或名称及住所。法律对出租人的要求是其必须是房地产的合法产权人;承租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外地人还必须持公安部门发的暂住证。

  2. 在合同中须写明房屋所在位置即地址、面积、范围、装修及设施状况。签订合同时必须说明房产交付使用时的基本状况,如水、电、煤气、电话等使用情况,以免交费时产生纠纷。

  3. 租赁用途。即承租人租房屋的目的。租赁用途一旦定明,则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尤其不得用房屋从事非法活动。同时,明确了房屋的使用用途后,只要承租人依约用房,则正常范围内出现的房屋磨损,出租人不得要求赔偿。

  4. 租赁期限。明确租赁期限的法律意义再于:

  (1)期限届满,承租人有义务的规定,务将原房屋退还出租人;

  (2)如果出租人提前收回住宅的,应当有“必须收回”的理由,并且征得承租人的同意,赔偿承租人的损失,做好承租人住宅安置工作;

  (3)因买卖、赠与或继承而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如原租赁合同未到期,则原合同对承租人与新房主继续有效;

  (4)承租人为一人时,如其在租期内死亡,共同居住人可以要求合同继续履行,办理名手续。

  5. 租金、即租赁价格。交付方式,即租金是按月、按季还是按年支付,交付的具体日期也应在合同中明确。

  6. 修缮责任。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一项义务,修缮的范围包括:房屋自身及其附属设施, 以及其他属于出租人修缮范围的设备。

  7. 变更与解除合同的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租赁合同:

  (1)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的;

  (2)因不可以抗力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

  (3)当事人协商一致的。

  除此之外,还要签订转租和违约责任的规定。

 
上一条: ·谈租房合同未登记的效力
下一条: ·商业地产租赁合同必备内容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关闭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