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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志强:房产税只是依精神试点而非依法征税

中国合同法律网 2011-1-29   来源:   编辑:
 
知名房地产商任志强。资料图 知名房地产商任志强。资料图

  新浪财经讯 1月28日晚间消息,知名地产商任志强在其新浪微博博客分别撰文指出,沪渝两市开征房产税依据是“国务院会议的精神”,只是依精神试点,而地方政府征税上位不是法律授权,依法征税。

  他质疑称,国务院似乎没有立法权,也没有给地方政府授权的权力。他在博文里也指出:如果中国是个联邦制的国家体制,地方与中央不是现行的分税制,那么这个地方政府尚可成为相对独立的政府,尚可称切实承担起促进市场平稳发展的责任,而现行的国家体制真的要将一个政府分成两级的政府责任吗?

  同时他在博文里也发出一系列的质疑:地方政府有审批土地指标的权力吗?有制定货币政策的权力吗?有制定税收的权力吗?有调节利率的权力吗?有发债的权力吗?有的地方政府手中甚至没有控制钢材、水泥、建材生产、调配的能力,没有独立财税支配的能力,又如何承担稳定市场的责任呢?

  在对比上海与重庆征税房产税试点区别差异时,他在微博上撰文认为,上海只从人均住房面积超出标准的新购行为入手,区别法前法后;则是重在引导合理的消费,提高新房资源配置效率。上海首先保障居住的人均基本权利,给出的是未来消费的选择性权力。

  然而重庆则从消费价格与财产存在形式入手,是重在“杀富”,不限制低价大面积消费;意在消灭资产阶级奢侈性消费扩张,不惜“秋后算账”。他认为,重庆则不按人口而按户定量扣除。有利于家庭人口小型化,却不利于成年子女家庭与老人合居。会对现有家庭结构产生冲击。并且重庆房产税功能则更多是“倒打一耙,先关门再打狗”,不给选择权。

  最后他在微博中强调:“试点就是试错的过程,常未动真刀,也许所有的错误都会在试中纠正。结果或许会与初衷完全不同了。”

  不过针对新“国八条”问题,他却认为新“国八条”当然是有效的。他分析指出,因为如果新“国八条”无效,就还会有更多的‘国八条'出现,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决心已经告诉市场“不成功便成仁”了。“毫无疑问在通胀压力巨大的上半年这种严控会成常态和必然”。

  他在博文中指出,今年房产销售量的下降已成必然,尤其是在更多的限购城市中会更为明显,不排除局部区域或城市的房价下降,但整体大幅暴跌的可能性不大(如果出现暴跌,政府会调节政策的)。

  同时他还认为,今年开发商会更加谨慎行事,再次出现土地交易上半年减弱的现象。

  此外任志强在博文最后还强调,“我们无法改变政策,不管我们说什么;我们无法改变市场,不管政府做什么。但民众可以改变市场,消费者最终决定着价格。过去如此,今后也如此。”

  最后他指出,需求最终决定着供给与价格。房价不是因开发商不给总理面子,而是消费者用强大的购买力做出的选择。 “2010年12月超过全年20%的销售量并非开发商在操纵市场,而是消费者的不谋而合”。(永飞 发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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