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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中国合同法律网 2010-9-20   来源:   编辑:
 

张律师解答:
一、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

二、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

三、建筑工程价款包括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应当支付的工作人员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出的费用,不包括承包人因发包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四、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上一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及后果?
下一条: ·承揽人没保管好定作人提供的材料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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