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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收养关系, 北京雄志律师事务所张良平律师解答:解除收养关系

时间:2012-02-09 12:14来源:万物心语 作者:漫步者 中国法律网
收养关系建立不会自然解除,《收养法》第30条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及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收养孩子的程序。”马女士夫妇在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养子,确立了合法的收养关系,老人目前孤身一人,

收养关系解除仍可获扶养费,杨先生问:我养子在成年后找到了亲生父母,遂与我解除了收养关系。想知道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我现在年老体弱多病,能从养子处获得生活费吗? 北京雄志律师事务所张良平律师解答:解除收养关系后,养父母与养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即告解除。但根据收养法相关规定,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仍可从被抚养过的养子女处获得扶养费。 本报记者

养父母与养子关系恶化 收养关系依法予以解除,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九条 收养关系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收养登记证和解除收养关系的书面协议,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 机关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标题: 解除收养的程序是怎样的?,如,收养法规定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收养人、送养人要求保守收养秘密的,其他人应当尊重其意愿,不得泄露;送养人不得随意解除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仅限于养父母有虐待、遗弃行为时才有权要求经济补偿;

我与养女解除收养关系,还能要求他赡养吗?,我与养女于十几年前已解除收养关系,现在我年老体迈,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经济来源,我还让她赡养我吗? 解除收养关系就是指对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通过一定程序解除父母子女间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收养关系: 1、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

收养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收养关系建立 不会自然解除 杨先生夫妇因为经济拮据,多年前将两岁的女儿送给康先生抚养,康先生办理了收养手续。杨先生想知道,女儿的养父去世了,是不是收养关系就自动解除了? 马广宇律师:收养关系一旦依法建立,便不会自然解除,即便是被收养人的养父母均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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