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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堰:征地补偿保障“三同步”

时间:2011-12-10 19:05来源:百年经典 作者:南方出版社美术馆 中国法律网

  本网讯(付会生 朱华宏 高 路)笔者近日了解到,从今年起,江苏省姜堰市对新征收土地,实行征地、补偿、保障“三同步”办理,一条龙服务,做到应保尽保、即征即保,从根本上解决了近3万名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日前,该市首批417名被征地农民领取了基本生活保障卡。

  姜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制定、出台了《姜堰市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在一年多实践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提高征地保障水平,加快做好征地保障制度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接轨工作,国土资源、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制定了《姜堰市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施细则补充规定》,保障水平比江苏省政府出台的26号令的标准提高了3~4倍,受到了广大失地农民的普遍好评。

  为推动该项工作的实施,从2007年8月开始,国土资源、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把姜堰镇通扬村三组、太宇村太中组、东桥村古庄组的417名被征地农民纳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试点,通过对不同年龄段人员的置换办法进行细化,形成了切合实际的政策体系和保障模式,得到绝大多数农民的认可和支持,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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