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工业经济是实体经济的主体,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做强做大工业经济,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大力发展实体经济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夯实“推进富民强市、建设幸福泰安”经济基础的重要途径,是增加就业岗位、改善人民生活的关键所在。为推进工业项目建设,做强做大工业经济,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项目建设为龙头,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技术创新为动力,以加大投入为着力点,加大服务扶持力度, 组织实施四大工程,突出抓好“四个一百”企业、项目和10个产业集群,集中建设一批重点项目,培植一批骨干企业,积极构建以传统产业为基础、以优势产业为龙头、以新兴产业为重要增长点的高端高质高效产业体系,努力实现由传统产业为主向高新技术产业方向发展转变,由“两高一资”产业为主向节能环保产业引领发展转变,由重化工业为主向轻重工业协调发展转变。 (二)工作原则。坚持工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工业是实体经济的重中之重不动摇;坚持靠项目做强做大工业的目标不动摇;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不动摇。 (三)工作目标。“十二五”期间,工业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增幅要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到2015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达到2000亿元,年均增长13%;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000亿元、利税1000亿元、利润600亿元,年均都增长15%左右。工业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占比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十二五”节能降耗目标任务。
二、工作重点 突出抓好“三大一小”,即强抓大项目,培植大企业,发展大产业,扶持小微企业;全面推进节能降耗工作。 (一)强抓大项目。一是突出抓好“四个一百”企业和项目。每年筛选100个重点企业、100个技改项目、100个技术创新项目、100个节能(管理、质量)奖项目,重点推进。突出抓好重点企业的项目。围绕新矿集团上项目,力争将其培植为“千亿企业”;围绕百亿企业培植上项目,抓好中国重汽工业园、泰山玻纤16万吨生产线、航天特车工业园、特变电工高压电缆附件等重点项目。坚持月调度分析,及时掌握并帮助企业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做好项目推介和资金争取工作,争取上级更大的支持,降低企业技改成本,带动技改投资快速增长。二是技术创新项目建设。大力推进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围绕工业转方式调结构重点领域,攻克一批共性关键技术,研发一批重大创新成果。加大企业技术中心培育力度,培育一批省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抓好扶持研发的各项政策落实,支持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突出抓好质量强市战略,培植一批名优品牌, 促进工业经济发展从“资源依赖”向“科技依托”、“泰安制造”向“泰安创造”转变。 (二)培植大企业。大力推广企业做强做大的典型经验,加强对100个重点企业的引导和服务,推动重点企业加快发展。进一步加大“双百”企业培植力度,大力支持重点企业开展兼并联合重组,帮助有条件的企业实施上市辅导,利用资本市场实现跨越发展。促进优质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推动企业由大变强。“十二五”期间,力争培植10家企业成长为百亿企业,实现销售收入过50亿元、30亿元的企业户数明显增加。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大力推进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方法创新、管理机制创新、管理文化创新。大力开展管理创新优秀企业创建活动,推广六西格玛管理,表彰一批文明信用企业。强化企业培训,组织举办各种形式的讲座(论坛)、培训活动,加大“企校合作”力度,切实抓好企业实训基地建设工作,努力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和高级技工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积极组建泰安市企业管理专家服务团,大力推进经理人资格认证和职业化进程。 (三)发展大产业。突出抓好“四大工程”。一是大力实施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工程。对煤炭、食品、纺织服装、化工等传统产业进行高端化改造,努力提高产业素质和竞争力,构筑转型发展新优势。二是大力实施重点产业培植增强工程。突出抓好汽车、输变电设备、新材料、装备制造等优势产业项目,推动龙头企业迅速扩大规模,带动整个产业链不断完善。三是大力实施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工程。突出抓好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引导创新能力强、技术含量高的企业快速膨胀扩规,加快发展新能源、电子信息、生物医药与生物育种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四是大力实施产业集群和特色产业聚集壮大工程。鼓励中小企业主动承接大企业零部件配套业务,完善、拉长、整合产业链,发展壮大泰安输变电设备产业集群等10个产业集群。 (四)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搞好中小企业运行监测。完善中小企业分类统计、监测、分析和发布制度,及时掌握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运行情况。鼓励技术含量高、人均利税高、发展前景好的中小企业做强做大。全面落实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进一步加大财税、金融扶持力度,积极推荐优质中小企业与金融机构签署合作协议,争取更大规模贷款和授信。实施小企业培育计划,重点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加强对新企业、小微企业的培育、辅导和服务,形成中小企业发展“铺天盖地”之势。 (五)全面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完善节能减排工作机制,层层分解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加强责任考核,确保完成任务目标。抓住结构节能减排不放松,严格“两高一资”项目审批,把好源头关。抓好技术节能,充分发挥市级节能和科技专项资金引导作用,大力推进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推广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和产品。抓好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加强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管理,积极开展能效对标活动,提升企业节能管理水平。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抓好资源综合利用,大力推广资源综合利用新技术、新工艺。积极推行清洁生产,树立一批清洁生产先进典型。加大建材、钢铁、电力、造纸等领域调控力度,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围绕结构减排、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及管网配套、再生水利用、燃煤电厂脱硝、水泥厂脱硝、钢铁烧结机脱硫为重点,规划建设一批减排项目。充分发挥减排指标的约束倒逼作用,严格环境准入,从严控制煤炭新增消费量,努力减少污染物新增排放。
三、加大投入,做强做大工业经济 (一)加大支持项目建设力度。 1.强化政策引导。对重点技术改造项目,优先办理项目立项、用地等手续,优先推荐争取国家和省政策资金扶持,优先保证建设资金需求。加大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财税支持力度,采用奖励、补助、贴息等方式对全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进行支持,促进其加快建设进度。市政府每年用于支持该类项目的扶持资金要达到扶持资金总额的60%以上。 2.减免相关收费。凡在泰山区、岱岳区行政区域内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技改工业项目,暂缓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包括供水、供气、供热专项配套费)、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经核实项目开工一年内完成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免缴该费用;工程咨询、防雷图纸审查、城市规划技术服务、土地价格评估、施工图设计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安全生产评价等经营服务性收费,按照自愿委托、合理收费的原则,由项目建设单位与服务单位或中介组织自愿协商签订委托合同,按不超过国家规定最低收费标准的40%收取。 (二)加大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力度。 1.完善企业技术创新奖励制度。对国家级技术中心(或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工程设计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省级技术中心(或行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市级技术中心(或市级创新型企业、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获得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获得山东名牌、山东著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获得国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省级技术创新项目、省级技术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省重点领域首台(套)技术装备项目等资金支持的企业,给予10-30%的配套资金支持。上述奖励资金,由企业纳税注册地财政负责落实,年终市财政按照县市区兑现政策的50%进行奖励,奖励资金从财源建设资金中列支。 2.鼓励企业主持或参与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按照《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泰政发〔2009〕67号)进行奖励。 (三)表彰奖励纳税先进企业。对当年实交税金对地方财政贡献在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的工业和商贸流通企业,授予“泰安市纳税大户”称号,对其中增幅在10%以上的企业按形成地方财力的千分之一给予奖励;除纳税大户外,当年实交税金对地方财政贡献在1000万元(含1000万元)至5000万元、且增幅达到当年全市财政收入平均增幅的企业,授予“泰安纳税增幅大户”称号,并按形成地方财力的千分之一给予奖励,最低不少于2万元。奖励资金原则上用于奖励企业经营者集团成员,用于奖励法定代表人的数额不得高于奖励资金总额的50%。纳税大户和纳税增幅大户不重复奖励。 (四)加大支持节能减排工作力度。组织开展节能奖评选,表彰奖励节能先进典型,对获得“节能突出贡献企业”称号的企业奖励10万元,对评选出的重大节能成果奖励10万元、优秀节能成果奖励2万元。支持企业开展节能新技术的研发和推广,每年组织一批市级节能项目建设,促进重点节能工程的实施,对审核验收合格的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根据实现节能量最高给予400元/吨标准煤的奖励,每个项目最高奖励100万元;节能技术产业化项目根据新上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地使用权)数额,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最高给予50%的贴息,贴息期限为1年,每个项目最高贴息100万元。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对自愿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并通过验收的企业优先给予支持。鼓励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对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按照项目节能量给予节能服务公司最高为300元/吨标准煤的奖励,每个公司最高奖励50万元。以上奖励资金从市级节能专项资金中列支。
四、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工业经济发展摆到首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措施,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因素,在全社会形成重视、关心、支持工业经济发展的良好局面。市政府成立泰安市工业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建设指挥部,负责全市工业经济发展的组织领导,着力研究解决工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加大工业招商引资力度,优化工业发展环境。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日常工作。指挥部设立传统产业改造升级、重点产业培植增强、新兴产业加快发展、产业集群和特色产业聚集壮大等四个分指挥部。一是建立工作制度。建立健全调度协调、现场办公、联席会议等制度,按季度对工业投入、企业纳税、项目推进等情况进行调度,及时掌握工业经济发展进度。二是落实发展政策。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优化服务,全面落实促进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的各项政策。三是优化发展环境。落实涉企检查收费罚款备案、首次不罚警示教育、货物运输“绿色通道”等制度,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程序和标准,减少行政执法的随意性。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大张旗鼓地宣传工业经济发展中有突破性的新成就、新做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四是完善总结考核制度。指挥部建立工业经济发展考核制度,按年度对县市区和有关部门主要工业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和招商引资、项目推进、税收增长等情况进行考核、通报。
泰安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