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都网法制频道讯(通讯员 程 艳)5月18日,家住焦作市瑞丰社区的王某来到中站区法律援助中心,拉住法援律师的手,言语中充满感激,“如果不是你们,我的赔偿金肯定要不回来了,法律援助中心真是我们群众的贴心人”。 2009年3月,正在机械厂上班的王某被高空坠落物砸到了右脚面,因为伤势过重,送往医院后就被截去了右脚五趾。在医院治疗期间,厂方还积极配合,但自从王某出院后,厂里就再也不打照面了,王某的丈夫多次去协商赔偿一事,厂里却一再推脱。不懂法律的王某一家无可奈何,只有一次次追讨,一次次失望。一次偶然的机会,王某的丈夫听说了法律援助,就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带着王某来到了中站区法律援助中心。 经过中站区法援工作人员的讲解,他们得知工伤仲裁时效已过,需要抓紧时间起诉,否则诉讼时效也要过了,自身的合法权益就难以维护了。同时区法援工作人员还为王某办理了法律援助手续,并指派一名律师为其代理。 律师多方取证,并带着王某到法医鉴定中心做了鉴定,被确定为七级伤残。在法庭上援助律师据理力争,为王某争取应有的权利,机械厂在证据面前终于同意赔偿,分两次赔偿王某共计7.5万元,第一次于2010年6月给付5万,第二次于2011年春节付完。机械厂给付了第一笔赔偿金后,第二笔却迟迟不给。律师知道情况后,又及时带着王某到法院办理了执行申请,在法官和律师的努力下,王某终于于5月17日拿到了第二笔赔偿金。王某感慨“法律援助律师真是群众的贴心人”。 据了解,作为司法救助之一的法律援助,2010年被列入政府十大民生工程以来,焦作市中站司法局采取多种措施,对社会公开承诺:凡是到法律援助机构进行法律援助的一律免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凡是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必须无条件受理,不得推诿扯皮;对行动不便的援助对象实行上门服务,努力实现应援尽援。 为更好地提供法律援助,中站司法局增设了受理点。在下辖律师事务所、10个办事处分别建立受理点和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区法院设立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室,在妇联、残联、民政局等五个部门建立法律援助联络处,实现了乡村一小时、城区半小时的法律援助服务圈,确保群众能在第一时间得到法律援助。 简化受案程序。印制便民联系卡5000余份,向社区和群众发放。并对全区经济困难的残疾人、老年人及农村“五保户”等进行了摸底排查,向450名弱势群众发放了爱心法律援助直通卡,实行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做到当天申请、当天审批、当天指派。对农民工维权等群体性案件,先行受理,优先办理。对60岁以上老人、残疾人实行上门服务。 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受援范围。中站法律援助中心在市里规定标准的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2倍上浮100元的基础上,按最低生活保障线3倍的标准执行,在免费咨询、代书、诉讼的同时,将调解贯穿整个案件过程,充分体现和谐为民的法律理念。截止目前,共接待群众法律咨询1230件1450人次,办理各类法律援助189件,援助率达到了100%,切实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曹灵枝(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