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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酒过量导致身亡 同饮者应共同赔偿

时间:2011-04-01 11:07来源:禹州市司法局
作者: 中国法律网
    商都网法制频道讯 (通讯员 张昆仑)装修工给房子装修完毕,房主在家里为他们安排一桌酒席以表谢意,不料,工人张某在醉酒后突然死亡,张某家属为了讨个说法,将死者尸体放入水晶棺冷冻数日不肯火化。后经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次调解,最终平息了这场闹尸风波。
    禹州市小吕乡岗马村的王某看到自家的房子年久失修,就请本村包工头李某前来给自家的房子进行装修,李某带领张某等工人开始工作。2011年3月18日晚,装修结束后,王某按照农村习俗摆上一桌酒菜对李某和工人们进行热情招待。酒足饭饱之后,李某用三轮车将张某送回家中,当张某洗完热水澡准备休息时,突感身体不适,伴有呕吐、呼吸急促等症状,其家人连忙把他送往小吕乡卫生院。遗憾的是,虽然及时抢救,但张某还是停止了呼吸。死者家属为此多次找到李某和王某讨个说法,但最终没有结果。
    2011年3月22日,张某妻子和家属们在悲痛之余,来到小吕乡司法所,请求工作人员就张某死亡赔偿之一前去处理,并扬言,如果不赔偿20万,就抬水晶棺到市里上访。
司法所长吕广红认真听完事情的经过后,先劝家属们要冷静对待此事,等紧张的局势慢慢稳定下来,吕广红带领工作人员先后找到李某和王某进行深入调查。李某和王某都对张某突然死亡表示遗憾,也愿意从道义上给张某家属以适当补偿,但索要20万的数目实在难以接受,他们还提出若张某真属酒精中毒而死,家属们应当拿了相关部门的尸检鉴定结论。
    工作人员又来到张者家中,表明了房主和包工头对此事的态度。家属们依然情绪激动,坚决不同意亲人的尸体来折腾。
    为了让家属们降低赔偿数额,合理提出赔偿要求,吕广红召集在亲属中有威望的亲人代表,耐心做他们的思想工作,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张某做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身体状况应当了解,也就是对饮酒过量造成的危害后果应当预见,可张某却疏忽大意,饮酒过量导致身亡,应对这种后果承担相应责任。随后,工作人员又找到李某和王某,入情入理地权说他们:作为与死者一起同餐者,没有尽到安全注意义务,应对张某死亡承担连带责任。
    经过多次耐心的调解,李某和王某终于愿意和家属们坐下来协商赔偿事宜,2011年3月29日上午,吕广红再次将双方当事人召集到司法所,在他的主持下,最终李某和王某同意拿出55000元给死者家属,家属们也表示愿意接受。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张某的尸体当天得以火化。


责任编辑:毛霞(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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