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都网法制频道讯(通讯员 闫 蕴)“民调是一门新的功课,希望这种培训经常有!”3月29日,在荥阳市司法局举办的民调员培训班上,民调员王向东的话语非常恳切。 王向东、男、60岁,原来是荥阳高山镇中心校的政教主任,现退休在家。由于热心民调工作、具有较好的人缘、深厚的文化底蕴,被选聘为高山镇调委会驻公安派出所的民调员。 在3月下旬,举办为期一周的民调员培训班,对入驻15个乡镇公安派出所、中心法庭、事故处理中心的47名民调员进行培训,是2011年荥阳市加强全市民调员管理培训,提高民调员素质和能力的第一步,也是荥阳市落实省市工作部署,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深化“人民调解质量年”活动采取的一项具体措施。 此次培训,民调员系统学习了《人民调解法》、《婚姻法》、《民法通则》、《物权法》、《治安管理处罚条列》等等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培训期间,司法局组织曾获得全国、省、市优秀民调员称号的、有丰富民调经验的民调员,介绍调解经验、调解方法、调解技巧和应该注意的问题。通过培训,民调员更新了观念、开阔了视野,提高了调解案件的意识和能力,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以前总不懂,通过学习《物权法》,我知道了相邻关系和地役权的区别,对人民调解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理解更深了,以后调解案件,操作性更强了!”在培训班听课期间,王向东体味着收获! 责任编辑:王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