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遗嘱继承,是指按被继承人生前所立有效遗嘱中确定的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方法进行财产继承的一种继承方式。 2、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完全的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自愿;内容合法,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嘱形式符合法律规定,并且不得处分国家、集体或他人(包括夫或妻)所有的财产。 3、遗嘱形式可以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和口头遗嘱。除公证、自书遗嘱外,代书、录音、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公证遗嘱:遗嘱人所立遗嘱经公证机关公证。 自书遗嘱:全文都必须由立遗嘱人亲自书写并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录音遗嘱:应由遗嘱人口述,并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口头遗嘱:遗嘱人在紧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但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紧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无效。 4、遗嘱人可以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但原立遗嘱为公证遗嘱的,其实婚姻。必须仍以公证遗嘱变更原立的遗嘱;其他遗嘱形式不限。 5、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且内容相互抵触的,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若遗嘱人立有数份不同形式、且内容相互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 6、遗嘱人可以撤消自己所立的遗嘱。但原立公证遗嘱的,应以公证遗嘱的方式撤消原立遗嘱。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或所有权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消或部分撤消。 联系律师: 电话: 010— 010— 网址: Email: MSN: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