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部工作制度来源: 作者: 时间:2012/02/27 推荐医疗事故律师: 门 诊 部 工 作 制 度 一、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做好门诊全面管理工作。 二、经常检查督促各科室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执行情况,加强信息反馈,提高服务 质量。 三、做好门诊环境管理和秩序管理,达到环境整洁、舒适、安全、工作有序。 四、经常深入科室调查了解各项工作落门 诊 部 工 作 制 度 一、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做好门诊全面管理工作。 二、经常督促各科室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执行情况,加强信息反馈,提高服务质量。 三、做好门诊环境管理和秩序管理,达到环境整洁、舒适、安全、工作有序。 四、经常深入科室调查了解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及时向院长汇报工作,提出改进工作措施。 五、健全和落实好本部门各项规章制度,经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六、严守工作岗位。每日检查开诊情况。 七、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搞好门诊及社区合同单位满意度调查,进行分析改 进工作措施,提高服务水平。 八、协助院领导抓好门诊医疗质量的管理,看着糖尿病食疗养生。加强门诊专科建设。更多: 门 诊 工 作 制 度 一、业务副院长分工领导门诊,科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领导。各科确定一名主治以上业务人员协助科主任负责本科的门诊工作。 二、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应派有经验的医师和护士担任。要求门诊医师相对稳定,护士一般较长期固定。 三、对疑难病症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 四、科主任、主任医师应定期上门诊解决疑难病例。 五、对患者要进行认真检查,按照省卫生厅规定格式记载门诊病历和申请单填写要求,门诊部定期检查,每月评分一次,上报院长,并送有关科室。 六、门诊检查科室所做各种检查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 了解更多相关的医疗事故信息,请点击: 共6页: 上一页 1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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