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原房屋于今年7月拆迁,当时与拆迁单位达成协议,要求产权置换,并给予一定的拆迁补偿。同时与拆迁单位达成协议,自己出一部分钱连同拆迁补偿款,购买产权置换房屋所在地的另一套住房。
最近房价一直在涨,加上电视上频频有一房多卖的现象,现在有点担心了。
我的问题如下:北京创业项目加盟。比如当时自己拿钱购买的那套房屋,是与拆迁单位签订的,但是合同是一式多份的,上面有开发商,有开发商的公章。当时房价是2700元/平米,现在同样地点同样户型同楼层,房价已经涨到4000元/平米,我比较担心,开发商会不会撕毁合同,说房子不卖给我们了,以现在的高价卖给第三方,获得更高的利润。事实上医疗。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就算给我们退房款,加上利息,创业资金。以当前的房价,这些钱是买不出来同样的房子的。
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我应该如何维权,适用法律有哪些?能够提出什么样的赔偿请求?
赔偿金额如何计算? 无良奸商很有可能会这样的,当时钱合同的时候收你们部分房款。合同上一定会写明如果他仿毁约的话会赔付您当时的房款并给予一定的补偿(这个补偿看你们自己签的时候签多少了)如果真的发生了你最多就是赔几个钱。房子他转手卖了+赔你的钱。还是比卖给你划算啊。他怎么赚的多他怎么搞。之前听朋友说好像是赔付当时签订的违约金的3倍。别的就不是很清楚了,希望对你有帮助哦。 飞暂时我还没有出现这样的情况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