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开机动车左转进入小区之类的出入口,乙方电动车直行,乙方撞上甲方汽车导致甲方汽车右侧副驾驶门凹凸,乙方倒地受伤,交警判定甲方付全责, 乙方医药费的承担甲方需要负责吗 还是说可以负责一部分,要是可以负责多少, 认定乙方电动车不规定不合法行驶,甲方的责任能否减轻医疗费用能否不承担,请熟读法律的解答下。 责任以交通事故认定书为准。不服可以申请复核。 只要你在事故中存在责任,那么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超出部分按照责任赔偿。 首先,交警已经认定该起交通事故由甲方负全责,那么乙方的医药费由甲方完全负责。甲方如果逃避责任,乙方可以提请诉讼。 其次,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交警定性错误,乙方也有过错,则按责任划分赔偿比例。 PS:既然是机动车,肯定有买过保险,报案,让保险公司来赔就可以了,没必要逃避这点责任吧。 对交警的责任事故认定不服就在三天内向上级复核啊,过期就不好办了啊 看你诉说的,好像你应该付全责,你应该是全赔,你让乙方现行看病,关于医疗费的问题在看病期间你可以一分不付,因为法律上没有一条法律是要求先行垫付的,如果他非要你付,让他去起诉你。最好一切通过诉讼的途径来解决,对你比较好。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