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合同 购房 消费 继承 收养 土地 移民 妇女 工程 物权 债权 公司 交通 损害医疗 婚姻 劳动 房产 民法 生产
当前位置: 主页 > 民商 > 医疗 >

交通事故举证责任(分论一)

时间:2012-01-07 20:29来源:细阳瘦马 作者:LiSa 中国法律网

    交通事故举证责任(分论一)

    来源: 作者: 时间:2011/12/31 推荐交通事故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总结多年来办理交通事故案件的经验,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将交通事故举证责任大致划分为两种情形:一是机动车之间、非机动车之间、非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和交通事故,举证责任的分配;二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时,举证责任的分配。下面

      律师总结多年来办理交通事故案件的经验,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将交通事故举证责任大致划分为两种情形:事实上医疗。一是之间、之间、非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和交通事故,举证责任的分配;二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时,举证责任的分配。下面交通事律师就第一种情况暂作分析:

      《法》第119条第(五)项对交通事故下的定义是: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意外造成的或进财产损失 的事件。同时该条第(二0项划定,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因此,交唱片儿事故有可能在机一之间、非机动车之间、非机动车怀行人之间、机动车怀非机动车之间、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该法第76条固然没有对非机动车之间,非机动车怀行人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作出划定,医疗。但因为在非机动车之间、非机动车与行人之间不存在显著差异的上风或者弱势群体,所以不需要作出特殊划定,应当比照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进行处理。

      1、在机动车之间、非机动车之间、非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引起的诉讼中,原告承担举证责任的事实有:

      (1)本方的损害事实,在交通事故纠纷中,损害事实都是由受害人承担举证责任的,由于受害人亲自受到伤害 ,间隔证据最近,而侵害人间隔证据较远。

      (2)被告的过错,假如原告不能证实被告没有过错,被告不承担责任。

      (3)被 告的过错与本方的损害有因果关系。假如不能证实被告的过错与本方的损害 有因果关系,即视为没有因果关系被告不承担民事责任。

      2、被告假如 以为原知应当对本方的损失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那么承担举证责任的事实有:

      (1)本方的损害事实。

      (2)原告的过错。 鉴定申请书

      (3)原告的过错与本方的损害有因果关系。

      但假如双方的过错都无法确定的,那么,合用公平责任原则参考双方承担责任的能力,造成损害的危险因素作出裁判。假如能确定一方的过错,另一方的过错存在与否产能得到证实的,那么由确定过 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延伸阅读】

    相关文章
    ·
    ·
    ·
    特别推荐
    ·
    ·

      无须注册,快速提问。律师免费为您解答法律问题!

      温馨提示:由于无法获得联系方式等原因,本网使用的文字及图片的作品报酬未能及时支付,在此深表歉意,请作品相关权利人与中国法律网网取得联系。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 ·
      • ·
      • ·
      • ·
      • ·
      • ·
      • ·
      • ·
      • ·
      • ·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