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合同 购房 消费 继承 收养 土地 移民 妇女 工程 物权 债权 公司 交通 损害医疗 婚姻 劳动 房产 民法 生产
当前位置: 主页 > 民商 > 医疗 >

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建议

时间:2012-01-05 18:42来源:赵钧毅 作者:靖女其姝 中国法律网

    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建议

    来源: 作者: 时间:2011/12/15 推荐交通事故律师: 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建议 (一)加强对重点时段和重点路段的管控工作。随着春季气温回升,私家车自驾游、走亲访友等外出活动增多,特别是私家车驾驶人中,很多人平常驾车多数是在城市上下班,自驾车辆长途跋涉易出现超速行驶、疲劳驾驶、超员超载等违法

      预防道路建议

      (一)加强对重点时段和重点路段的管控工作。随着春季气温回升,私家车自驾游、走亲访友等外出活动增多,特别是私家车人中,很多人平常驾车多数是在城市上下班,自驾长途跋涉易出现超速行驶、疲劳驾驶、超员超载等违法行为,且受驾驶经验不足、路线路况不熟等影响,极易引发,给道路带来了压力。各地要分析研究当地群众出行和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的规律,合理调整勤务,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路面管控,尤其是旅游景点附近重要路线,不仅要及时查处和制止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还要做好路线引导和交通疏导工作,切实预防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对营运车辆的监管工作。春季道路运输繁忙,很多营运车辆车主和驾驶人为了追求经济效益,忽略了对车辆的保养和维护,对车辆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不能及时检修,导致一部分营运车辆带病上路,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问题严重,埋下事故隐患。各地要加强对营运车辆的监管,一方面严查严处交通违法行为,另一方面会同交通、安监等部门深入交通运输企业,督促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驾驶人和车辆的安全管理,切实把好源头预防关口。

      (三)加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随着农村地区车辆的逐年增加,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严峻,特别是随着农忙季节的到来,农用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摩托车等安全性能较低的车辆流量增大,超速行驶、无牌无证驾驶、违法载人、严重超载、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突出,各地要针对农村地区交通违法行为的特点以及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规律,加强对农村地区车辆及驾驶人的管理和路面管控,严查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做好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

      (四)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根据省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春风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公传发[2011]73号)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窗口单位、宣传基地和公共场所,通过召开新闻通气会、座谈会、媒体恳谈会和发放宣传材料、摆放展板、组织宣誓和签名活动、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提示语等方式,大张旗鼓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和“畅通安全行”主题活动的开展,切实提升公民的文明交通、安全交通意识。

    【延伸阅读】

    相关文章
    ·
    ·
    ·
    特别推荐
    ·
    ·

      无须注册,快速提问。律师免费为您解答法律问题!

      温馨提示:由于无法获得联系方式等原因,本网使用的文字及图片的作品报酬未能及时支付,在此深表歉意,请作品相关权利人与中国法律网网取得联系。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 ·
      • ·
      • ·
      • ·
      • ·
      • ·
      • ·
      • ·
      • ·
      • ·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