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 0 分 - 提问时间:2011-11-04 19:46:58
该婚姻协议是否有效?标签:【】 忠诚协议男方姓名:女方姓名: 男方于2011年9月初与一女网友在******开房共同同居三天,此事给女方造成了极大的伤害.男方主动承认出轨事实并积极悔改,男女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以下协议: 一、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必须互相尊重,任何一方不得有下列行为: 1.实施; 2.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而屡教不改。 二、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深圳市小产权房出售。任何一方必须忠实于婚姻,不得有下列行为: 1.; 2.与婚外异性同居; 3.与他人通奸; 4、嫖娼或卖淫; 三、若任何一方有上列行为之一,则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被视为婚姻过错方,在离婚时被视为离婚过错方;无上列行为的对方则被视为无过错方。 四、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生育保险能报销多少。如存在第二条所规定的婚姻过错方,则无过错方有权支配夫妻一切。 五、由于本协议第一条的任何行为而导致离婚的,离婚过错方应当少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过错方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百分之二十(20%),无过错方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百分之八十(80%)。 六、由于本协议第二条第一、二、三款的任一行为而导致离婚的,离婚过错方无权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且须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精神损失人民币十万圆整(10万元)。如离婚前三年(按成功离婚的起诉时间或协议时间起算)夫妻共同财产与夫妻个人财产总额曾超过人民币十万元,则离婚过错方须赔偿无过错方因此而遭受的精神损失赔偿数额为此最高额的一点五倍。 七、若男方再次发生出轨事件,除按本协议第四条规定外,还应将男方名下的其余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归与女方名下. 八、男、女双方均认为上述约定公平、合理。 九、本协议自男女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再次声明: 以上协议均为男女双方平等自愿订立,并同意作为分割财产证据,任何一方不得更改.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