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贵州省安监局、贵州煤监局召开局长办公(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全国煤矿瓦斯防治现场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贵州省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具体措施。会议决定,12月初在遵义市召开于贵州省煤矿瓦斯防治现场会,同时采取以下5条措施进一步加强全省煤矿瓦斯防治工作。 一是以更高的目标、更严格标准抓好瓦斯治理工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好张德江副总理和骆琳局长在全国煤矿瓦斯防治现场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煤矿瓦斯“零爆炸、零突出、零超限”理念,进一步坚定信心、加大力度,严格执法、深化整治,看着上海小区物业费。完善政策、健全体系,夯实工作基础、提升保障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瓦斯事故。 二是出台贵州省瓦斯防治工作相关制度。第一,[转]房地产调控政策引发部分地区小产权房热卖。建立全省瓦斯抽采监管监察制度。每年年初由省下达瓦斯抽采计划,年末对各地抽采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年中对各地瓦斯抽采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医疗事故罪。对完不成计划进度指标的煤矿坚决责令停产整顿。为做好此项工作,年底前对全省所有瓦斯抽采矿井所配备的瓦斯抽采监控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实时监控管网瓦斯浓度、压力或压差、流量、温度参数及设备的开停状态等。第二,建立瓦斯抽采月报制度。煤矿企业每个月必须按月上报瓦斯抽采工作情况,及时反映抽采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第三,建立瓦斯抽采达标监察监管办法。省局将把瓦斯抽采达标作为全省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的重点内容,凡应抽采而未建立抽采系统的矿井、煤层瓦斯抽采不达标的矿井,都将依法予以处罚,把瓦斯抽采的监督检查日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第四,针对不同矿区煤层及瓦斯情况制定相应的区域防突措施。进一步加强区域防突措施,针对每个矿区的特点选择好保护层,有保护层的开采保护层,没有保护层的开掘岩巷进行预抽。 三是落实瓦斯抽采优惠政策,以用促抽,以抽保安。目前,贵州省小煤矿瓦斯发电上网及优惠政策尚未得到落实,为此,贵州省安监局、贵州煤监局将成立专题调研组,由局领导带队,对全省小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利用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调研,积极协调和推动全省地方小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利用工作。 四是开展防突专项培训。一方面对全省突出危险矿区煤矿业主、专业技术人员、煤矿安全监管监察人员进行全面、系统的防突培训,重新编制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培训教材,培训内容涵盖国内外先进的煤矿瓦斯防治技术和经验,以及国家防突相关规定等。另一方面,积极与省内外大专院校沟通联系,加大煤矿防突专业的招生力度和培训力度,大力本、专科及中专防突人才的培养力度。 五是强化源头治理,提高准入门槛。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1]26号)有关规定,停止核准新建30万吨/年以下的高瓦斯矿井、45万吨/年以下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项目;严格执行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办法,经评估不具备瓦斯防治能力的企业,不得新建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对已建的同类矿井要立即停产整改,或与具备瓦斯防治能力的企业重组。整改不达标或未能实现重组的,提请省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同时,严格审查煤矿安全专篇有关防突章节。(黄维珂)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