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时按照几年赔偿的?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1新标准),但是它是按照几年赔偿的?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死亡赔偿项目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被抚养人的抚养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 医疗费.护理费赔偿。如受害人住医院抢救.护理的费用。 丧葬费赔偿。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赔偿6个月。 死亡赔偿金。如是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按照上一年度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赔偿20年,如是农村居民,按照上一年度2011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赔偿20年。 抚养费。受害人生前依法应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近亲属。如是城镇居民,听听交通事故。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按照上一年度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如是农村居民,按照上一年度2011年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抚养人未成年的,计算到18周岁,其他亲属,孤寡老人(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以上)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抚养亲属的抚养费累计不应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精神损害赔偿。受害人的死亡,使受害人的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赔偿。 误工费.交通食宿费赔偿。处理受害人死亡的赔偿和丧葬事宜的受害人近亲属的误工损失.交通食宿的支出费用赔偿等。 回复时间:2012-2-1020:51:35
回复时间:2012-2-1020:46:50 我来回答: 操作提示: (1)如果您的回答内容参照了其他书籍、网络、词典等他人文章,请务必标明出处。如有知识产权等纠纷,由回答者本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如果您没有在上面的问题中找到适合您的答案,可以向专家提问,或使用站内短信咨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