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是怎样的?来源:中国法律网婚姻法 作者: 时间:2011/12/30 推荐婚姻法律师: 本文介绍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独生子女费分为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和独生子女家庭补助费。在职职工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父母双方的单位每月各给5元,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直到孩子14岁为止。本文介绍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独生子女费分为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和独生子女家庭补助费。在职职工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父母双方的单位每月各给5元,直到孩子14岁为止。 一、关于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以下简称《光荣证》)“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 (一) 领取条件: 独生子女父母凭《光荣证》领取。 1、办理《光荣证》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子女年龄在十八周岁以内的,可申请办理《光荣证》。 (1)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 (2)夫妻双方再婚前累计只生育(包括收养)一个子女,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再婚后不再生育的; (3)夫妻生育的第一个子女死亡后,工伤保险条例释义:第四章。又生育了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 (4)夫妻依法生育了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死亡,现只有一个子女,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5)夫妻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无配偶的收养子女的,不予办理《光荣证》。 2、办理《光荣证》程序 办理《光荣证》,需由夫妻双方申请,并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和农民,由户籍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出具证明,报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审批发证。交通事故。 (二)具体发放办法: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夫妻双方各发给50%。原则上应当按月发放,经发放单位同意,也可以每年领取一次。当年没有领取的,不予补发。具体发放渠道: 1、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发给。 2、在人才交流中心、职业介绍中心存档的人员,单位委托存档者,由委托存档单位发给;个人委托存档者,由街道办事处发给。 3、档案关系在街道办事处的无业人员,由街道办事处发给。 4、农村居民,由乡镇人民政府发给。 二、关于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但不生育的一次性奖励 《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已婚育龄夫妻按照规定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但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由各自所在单位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表彰,并给予每人不少于500元的一次性奖励”。 (一) 领取条件: 1、领取人员凭第二个子女《生育服务证》、《》和不再生育第二个子女的书面申请领取。 2、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内。 (二) 发放渠道: 具体发放渠道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三、关于独生子女父母年老时的一次性奖励 《条例》第二十一条第四项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一)领取条件: 独生子女父母凭《光荣证》、《结婚证》(或《》)和双方单位证明(无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出具证明)领取。 (二)发放办法: 独生子女的母亲年满五十五周岁时领取;独生子女的父亲年满六十周岁时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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