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08年。09年买了套建面为92的商品房,用他的及其他资金缴首付20万。由我单位出证明贷款,享受了7折利率的优惠。2010年我们又买了套建面为100平米的花园洋房。用的我弟弟的名字贷款,享受了7.5折的利率优惠。今年4月他回武汉后,就背着我和重庆一家中介电话联系卖房,刑事裁定书。定在五一回重庆签合同。在他回武汉之间,我把以前的旧房子趁机装修下。因没地方住叫他在武汉多呆几天,在4月25号后他就积极要求回来,因旧房子没搞完我不同意回来,他才告诉我是回来卖房子,事实上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已和别人谈好了。合同诈骗 撤销权。没办法,就只好问他谈的多少价,他说低价60万零8千。他回来后我找那家中介多讨回了一万。他立马叫我去中介签合同,我不去,他把我的身份证悄悄拿走,当我发现身份证不在包里时,马上打电话问:他说合同已签,为了防我他和中介商量好,打印了3份拿回来。强迫我签字,我不签字。他就把我按在床上,反扭住我手,卡住我脖子,恶很狠地说:老子的钱买的房子,你不准我卖房子,老子卡死你再弄死你的儿子,然后放火烧掉你的房子和你同归于尽。我含冤在委托书上签了字。后来他同意收到房款后给我2万元,其他的钱他自己安排。求求你帮帮我,我该怎么办?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