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双方在约定争议解决方式的时候有时候会约定以合同签署地法院来管辖,但是合同中又没有明确写明签署地点。尤对于异地当事人之间异地先后盖章的合同,小成本加盟店。此时该如何确定合同签署地呢? 不管啦.反正盖了章就生效了嘛.只要合同内容是合理的. 合同中双方在约定争议解决方式的时候约定以合同签署地法院来管辖.但是合同中又没有明确写明签署地点。法律中是这样规定的,一般如果这是个购销合同的话那么.而且合同中也有 约定的话,这就是我们法律中所说的协议管辖.一般是这几个地点的法院有管辖权.(合同履行地、原被告的住所、合同的签定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但如果以上的合同中约定不明确的话直接被告的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是正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 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合同终止 。创业故事 阿福哥九味卷。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合同法一般规定: 不是要式合同书的形式的,承诺到达地时合同成立. 要式合同: 根据(合同法)第35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包括确认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如果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的地点不一致的,(合同法)征求意见稿原规定: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地点的,最后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因此在当事人的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不一致的情况下,只要合同书或确认书对合同成立地点没作特殊约定的,最后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