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情况是这样的上一年我妈因一些业务上的缘故借钱给了一个不熟悉的人,手头上只有欠款人亲自写的欠条(日期、姓名、额度为八万和打了欠款人指模)和她的联系电话,甚至连哪里人都不知道,职工婚育证明。借钱后不久家中有点事需要用钱时,公司。我爸找她,她就开始一直推托各种理由来回避见面,于是我爸起了疑心,可是又不知道怎样找到她,母亲也不清楚这人的底细,所以经过了几个月的电话联系(这段时间其实觉得欠单可能不太规范吧想找她另外欠一张)
情况一直拖到了今年2~3月,这时本想去找警察去寻找这个人(因手中只有她的手机号码),但是派出所说不接受民间借贷的案件为由推托了,无奈之下,只解决(因也能通过一些途径找人),但是我们花了5000说这是在本地的费用,我不知道 改制重组。如果找的人去外地了要我们另外加费,自己想那个人手机依然在使用觉得还是在本地的,就答应了)过了快2个星期,我进度时,协议离婚程序。她说欠款人已经不在本地了,我们要去她户口所在地告她.......本身家中并不富裕,而且不清楚这样一告又要花费多少金额,所以现在非常犹豫
故而想请:这样的诉讼一般还会花费多少?而且花了5000元就只用一句欠款人不在本地就可以“打发”我们了吗?
PS:因为在过程当中听说要至少知道那个欠款人的身份证号码才能寻找,所以去了她工作的地方查找,那里的公司说她也拖欠了公司几万元,就很容易得拿到了她的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就是大概的情况,如有不通之处敬请谅解,本人表达能力有限了 根据你所说的情况,由于有欠条存在,这个官司的基本情况是清楚的,关键是找到这个人以及执行问题,由于已经有其身份证复印件,可以去那个地方的派出所查询他的基本情况资料,关于可以查询。如果他没有转户口,你可以在其户口所在地起诉。但起诉即使胜诉,也要靠执行。建议你多了解对方财产状况并申请法院财产保全,以便法院执行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