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比如公司有两名自然人股东A和B,两人共持有公司100%的股权。此时有一自然人C想成为股东之一,那么是否可以不通过正式的股权转让程序,而用私下协议的方式将A的部分股权转给C持有,并且让C具有股东会投票权,上市公司 。同时享受协议中约定的分红? 这样的私下协议是否有效呢? 公司的股权是以工商局的登记为准的! 所以,你们私下的协议肯定是有效的,但是这个效力仅限于你们双方之间, 兼并收购 。不能对抗第三人。就是说,如果A又将这些股份又卖给了D,而D去工商局做了股权的变更登记,那么C是无法要求D将这些股份还给他的! 另外,资金流向。对于投票权,因为没有变更工商登记,所以A和B如果同同意C有表决权的话,那是没什么问题,但是如果A或者B不承认C的表决权的话,那么C就没辙了! 因为股权登记过的股东,他的表决权是法定的,受法律保护的,强制性的! 自然人股东A和B应同意 杭州大品牌皮具护理店,因各种原因的存在,现个人百分之三十五股份转让,四十万左右,盈利状态!包一年到一年半回本,意向者请拨黄生,谢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