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广安8月26日电(记者 刘德华 通讯员 尹长春 雷玲玲)8月23日,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检察院在对人社局进行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及“两法衔接”案卷评查过程中,发现岳池某总公司工程四队代表孙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该院建议人社局将案件线索及相关材料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据了解,孙某于2012年承建重庆电力建设总公司分包的龙桥220KV变电站110KV送出工程,公司将其中的110KV桥南线基础施工,分包给公司内部工程施工四队代表孙某,孙某又将部分基础工程承包给自然人郑某组织施工。公司按约定支付孙某30.08万元工程款,但郑某组织民工做完工程后,孙某并没有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经人社局责令支付后,还欠农民工工资81535元,现孙某在逃。该院认为孙某的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遂向县人社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目前,岳池县公安局已对孙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立案侦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