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云南4月27日电(通讯员 唐林 杨德超)4月25日,云南省梁河县检察院办结首例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监督案件,这是该院应对新刑诉法带来的新变化所进行的又一重要尝试。 据悉,该院监所检察部门收到本院自侦部门通报的李某某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通知书副本、立案决定书等材料后,便立即派员实地查看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场所设施、卫生、光照、通风等情况,了解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场所是否合法,是否能够确保被监视居住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否有利于维护办案秩序和办案安全。并查阅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通知书回执单,了解办案部门是否在执行监视居住二十四小时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家属。同时,与被监视居住人交谈,了解其是否患有严重疾病,对监视居住人体表进行检查,了解是否存在刑讯逼供、体罚虐待或者变相体罚虐待等情况。此外,该院监所部门还不定期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场所及周边环境进行检查,了解是否存在为被监视居住人通风报信、私传信件、物品等违纪违法情况。 经检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场所合法,执法活动无违纪违法情况发生。此次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监督有效杜绝了安全隐患的存在,确保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安全、有序进行。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