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江西1月4日电(通讯员 赵敏)江西省抚州市南丰县检察院近两年来在侦查监督中将刑事诉讼与调解相衔接,大力化解社会矛盾。2011年以来,化解矛盾纠纷达29次。 南丰县检察院对一些初犯、偶犯的未成年案件、因邻里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件,由该院侦监部门和公安干警共同做好刑事和解工作,引导双方当事人签订和解协议。一旦协议达成,在取得受害人的谅解的前提下,对已经立案的轻微刑事案件,由检察机关发出撤案的检察建议。如协调不成功,则继续进行诉讼程序。有效地节约了司法成本,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近日,该院提前介入的南丰县公安局白舍派出所办理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犯罪嫌疑人李某与受害人张某为同村村民,两家因排水沟的事情发生口角,由于李某情绪失控,用木棍打伤受害人张某某的脚,致张某某轻伤甲级。两方为此发生争执,称若处理不当,将进行报复。白舍镇派出所邀请该院侦监部门提前介入,侦监部门干警主动找双方当事人谈心,终于使双方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在李某向张某赔偿15000元的基础上。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随后该院及时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要求依法撤案处理,妥善化解了社会矛盾。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