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江西1月5日电(通讯员 徐晋华 汪建兴 赵敏)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检察院积极开展对派出所受理刑事案件的法律监督工作。2010年以来,该院针对辖区内4家试点派出所受理的刑事及治安案件工作进行监督,并取得良好效果。其主要做法是: 会签规范文件,奠定制度基础。2010年7月21日,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对公安派出所的法律监督,抚州市临川区检察院与该市公安局临川分局签署了《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检察院、抚州市公安局临川分局关于加强对公安派出所法律监督的实施意见(试行)》。该《实施意见》明确规定了监督范围为辖区派出所管辖的全部刑事、行政案件,监督职责包括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提前介入及信息通报等,并将派出所有案不立、有罪不究、讯问不当等违法侦查活动作为监督重点,通过侦监部门定期检查公安执法办案台帐、走访试点派出所等方式发现问题,积极开展监督工作。 同时,定期联席座谈、改善监督机制。该院通过分析一定时期内审查逮捕的案件,对派出所办案过程中多发性、典型性的问题以及好的经验做法进行归纳总结,并通过走访或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帮助派出所改正问题、吸取经验,使派出所办案水平得到提升。2012年4月,该院与抚州市公安局临川分局在一试点派出所召开的“执法规范化警营开放日”恳谈会,就改进公安派出所执法办案水平、加强公检两部门之间的联系和协调方面进行探讨。 此外,合办重大案件 提高办案质量。该院对于某些疑难复杂、重大敏感案件,为应对部分派出所办理疑难复杂案件经验不足的困难,检察机关通过提前介入的方式,针对案件定性、侦查方向、证据收集等内容提出意见,将侦监部门的侦查监督提前到派出所受理案件阶段,有效避免因侦查方向错误导致的证据灭失等问题发生。该院为最大限度地降低执法办案风险,对某些经双方沟通确定为重大敏感案件情形的,启动公检两家联合办理机制,该机制包括评估预警、会谈研究、共同接访、协调处置等内容,将处理风险防线前移,更有效地指导派出所办理重大敏感案件、维护社会稳定。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