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检察动态 源头治腐 案件快报 廉政建设忏悔录
当前位置: 主页 > 检察 > 忏悔录 >

人大法工委回应碾压女童案:见义勇为系公德底线

时间:2011-10-28 09:59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本报讯(记者 文静)针对近期发生的小悦悦事件,昨天,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官员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见义勇为、救死扶伤是社会公德的底线,该事件有道德层面的问题,也有法律层面的问题。

本月13日,广东佛山两岁女孩小悦悦相继被两车碾轧,随后的7分钟内,18名路人路过但都视而不见。在昨天的发布会上,有记者就“小悦悦事件”提问。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信春鹰说,“小悦悦事件”引起了全国上上下下深刻的思考。“有道德层面的问题,可能也有法律层面的问题”。信春鹰表示,从法律层面来说,所有的法律都有基本的精神,就是要在分清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弘扬正气、匡扶正义。尽管在这件事上没有具体立法,但是这样的法律资源是有的。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飞回应说,见义勇为、救死扶伤是社会公德的底线,公民、组织和单位,都应当履行这样的义务和责任。

李飞还分析,从事故本身来说,道路交通安全法里面已有相应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该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驾驶人应当立即援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给交通民警和公安机关。法律中还对乘车人、过往车辆的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的义务作出规定。

责任编辑:段淑萍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