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今天上午原杭州市副市长许迈永被执行了死刑。法院审理查明,作为一名正厅级干部,许迈永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贪污财物共计达1.98亿元,并有多处房产,那么,这个人称“钱多、房多、女人多”的贪官,都有哪些惊人的犯罪事实呢? 审判长(二审画面):“下面核对被告人的身份,被告人你的姓名?” “许迈永” 法院审理查明,许迈永利用担任杭州市西湖区委副书记、区长、杭州市副市长、杭州香港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便利,先后收受、索取他人贿赂人民币1.45亿余元,侵吞国有资产人民币5300多万元,滥用职权,违规退还有关公司土地出让金7100余万元,造成特别恶劣的社会影响。 本台记者冀成海:“许迈永贪污受贿的金额高达1.98个亿,这些钱几乎都与房地产项目有关,在权与钱的交易中,长期主政杭州市西湖区的许迈永,亦成为了政府官员与房地产商相互勾结、渔利的范本。” 这个名为UN公社的房地产项目,地处浙江工业大学对面,开发商是浙江海陆集团,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海陆集团能拿到这块地,以及浙江大学校本部对面的剑桥公社等黄金地块,都是许迈永主政杭州市西湖区期间,与开发商权钱交易的结果,许迈永收受海陆集团董事长许飞跃的贿赂金额达2000余万元。据了解,许飞跃与许迈永还是远房亲戚关系。
被告人许迈永(二审):“收到钱,我没有否认,我为人家牟利,我也没有否认;有些问题,虽然我是正常履行职责,不是刻意为对方牟利,但是对方送我钱,尽管我不是刻意为对方牟利,我是履行职责,但我也是受贿。” 许迈永收受的最大一笔贿赂款达830万美元,来自浙江坤和集团董事长李宝库,条件就是在许迈永的帮助下,浙江坤和集团拿到了这个名为西湖科技产业园项目的、102亩土地的使用权。由于这块地原属于浙江科技学院,在许迈永的运作下,省属高校享受的巨额土地出让金返还款7100余万元被奖励给了李宝库。 公诉人(一审庭审画面 浙江宁波):“期间李宝库为感谢被告人许迈永的帮助,并求得其继续关照,许诺送给被告人许迈永2000万美元,后于2007年7月至2008年7月先后八次将共计830万美元汇至被告人指定账户。” 检察机关指控,许迈永利用担任杭州香港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杭州西湖区区长、杭州市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通过为杭州14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单位和个人,谋取土地项目开发权、返还土地出让金、变更用地性质、推进项目用地拆迁等事项谋取利益。许迈永还先后收受了汉帛中国前董事长高志伟2000万元,开氏集团董事长项兴良2500余万元,其中开氏集团在西湖区开发的西港新界、西溪锋尙等项目,都是许迈永亲自带项兴良考察商定的,而这些地原本并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政策。(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