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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手专“夺金” 金铺老板非法收赃一并获刑

时间:2013-02-28 17:58来源: 作者:admin 中国法律网
  中国法院网讯 (李宁倩 夏燕) 随着金价的不断上调,一些不法份子开始将目标锁定在女性身上,动起了“夺金”的歪脑筋。这类抢夺案件的作案手法粗暴,受害者均遭受了不同程度的人身伤害。其中,有一些不法商家在明知金器是非法所得的情况下,仍然“铤而走险”进行收购,更是变相助长了“夺金”犯的嚣张气焰。近日,江苏省无锡市南长区人民法院处理了一起“夺金”案件,涉嫌收赃的打金铺老板也同被判处实刑。

  想起一年前发生的那件事,孙老太至今仍觉得心有余悸。2012年1月的某天中午,孙老太带着小孙子在附近的市场里闲逛。“我正低头掏钱准备买小吃,突然感觉耳朵火辣辣的疼。”孙老太回忆道。等她回过神来,才发现自己不光耳朵被人拉破,连一副金耳环也不翼而飞了。

  原来,自2011年11月以来,孙老太被抢的地区多次发生同类案件,受害者均为女性,此事很快引起了警方的注意,在严密的布控下,三名“夺金”犯不久便悉数落网。

  疑犯张晓军等三人均为外地来锡务工人员,游手好闲的他们整日泡在网吧里,有点闲钱就吃吃喝喝挥霍一空。眼看着手里可供花销的钱越来越少,他们三人一合计,想出了条“妙招”。

  2011年11月某日,在外游荡的张晓军及同伙梁桦发现有个带金耳环的老太独自在僻静的小路上行走。眼见四下无人,张晓军便让梁桦放风,自己则悄然行至老太身后,双手大力扯下耳环后撒腿就跑。

  第二天,两人便急忙至附近一家打金铺向老板兜售赃物。店老板黄某见耳环形状怪异,似受过外力挤压,心中起疑,便向二人问起了东西的来历。在得知是抢夺之物后,他非但没有报警,还以低于市面的价格收购了下来,并叮嘱二人下次做事要“小心点”。

  有了第一次的成功经验,张晓军三人便肆无忌惮的干起了抢夺金耳环的勾当,他们将目标锁定在反抗能力较弱的中老年妇女身上,采取一人望风一人抢夺的方式,于三个月间连续作案11起,抢得黄金耳环15只,实物价值达人民币1.1万元。并至黄某处销赃6次,所涉黄金耳环价值人民币6千余元。

  法网恢恢,张晓军等人终将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相应代价。经南长法院审理,认为张晓军等三人已构成抢夺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二年及一年五个月。打金铺老板黄某明知是犯罪所得还予以收购,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法官提醒市民,出门在外要看管好自己的贵重首饰及物品,尽量选择人多的道路行走,避免如上情况再次发生。

  (文中署名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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