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警务要闻 警营建设案件直击 协查通报
当前位置: 主页 > 公安 > 案件直击 >

女子进自助银行被牌匾砸伤 银行被判赔偿损失

时间:2013-08-12 10:01来源: 作者:admin 中国法律网
  2012年9月的一天,女青年小刘(化名)来到建设银行某储蓄所的自助银行准备办理金融业务。当她进入该自助银行的大门时,大门上方的牌匾突然脱落,重重地砸在了她的脖子上和右手腕上,被送到医院后被诊断为“颈部及右手腕软组织挫伤”。在之后的两个月内,又多次进行治疗,并产生了医疗费3300余元。医生建议其休息9周零3天。治疗期间,小刘不能上班,被扣除了工资7000余元。日前,小刘将自助银行的上级单位建设银行某支行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两万余元。

  某支行代理人表示,事发后,被告向原告支付了2000元用于治疗。被告的工作人员也曾口头同意对原告按照每天150元的标准,聘请护工进行4天护理。现被告只同意给付原告600元护理费,超出部分不予支付。关于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的数额,需视原告的举证情况决定,但不同意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庭审中,原告提交了购买营养品的发票540余元。被告以医嘱中没有“加强营养”为由不同意给付营养费。

  法院经审理认为,该案中,被告未对自助银行的设施尽到维护管理职责,造成脱落的牌匾将原告砸伤的损害后果,应承担赔偿责任。被告同意支付原告4天的护理费600元,法院予以照准。关于原告主张的超出600元之外的护理费请求,由于无明确的医嘱证明其需专业护理,法院不予支持。最后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9400余元。

来源:中国法院网天津频道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