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行政执法大队领导写出书面检讨并予以公布;67550元罚款由20名涉及交通违章的队员个人承担;6辆违章车辆暂时停开。昨日上午,溧阳市城市管理局举行新闻通报会,就溧阳城管行政执法大队6辆行政执法车一事作出回应,并介绍了目前的整改结果。城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感谢快报对此事件的监督报道,今后在执法过程中应引以为戒。 □快报记者 刘劲松 五条整改措施正在落实 [3名负有主要责任的执法大队负责人写了书面检讨] 昨日上午,溧阳市城管行政执法大队的上级单位溧阳市城市管理局召开新闻通报会,就快报《城管6辆执法车4年违章355次》的报道作出回应,同时公布了这一事件的处理方案。 溧阳城市管理局刘学俊局长告诉记者,该事件被报道后,引起了相关市领导的关注,责成溧阳市城管局全面调查此事。 刘学俊表示,快报的报道虽然使行政执法大队陷入舆论的漩涡,但从另外一个角度看,报道对行政执法大队未来的工作是有好处的。“试想,如果违章一直没有得到处理,万一车辆发生事故,带来的影响可能会更加恶劣。” 据介绍,本周二,溧阳市城市管理局领导班子召开会议,针对这一事件制定了五项措施。一、责成执法大队根据车辆违章记录,对照执法队员执勤表,核实具体违章驾驶员,由违章驾驶员个人迅速缴纳违章罚款;二、依据违章情节的轻重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三、责成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讨;四、责成执法大队迅速开展教育活动,以此为鉴,切实加强队伍管理,不断提高队员素质;五、责成执法大队建立车辆违章督查制度,完善执法用车管理规定。目前,这五项措施正在落实中。 昨日的通报会上,城管局还出示了行政执法大队分管副队长、教导员、装备科负责人的“检讨书”。刘学俊表示,3名工作人员在行政车辆违章中负有主要责任。 违章罚款全由个人承担 [20名涉及违章的队员中,最多一名交了6000元罚款] 刘学俊认为,报道刊出后,不少网民对大队“公款交纳罚款”的言论进行批评,但该言论只是大队某领导单方面的个人言辞,“事实上这是不可能的,因为每年的财务审计不会让这样的事发生。” 经溧阳城市管理局统计,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车辆违章记录共355次,违章的次数与快报调查的结果一致,应交罚款金额共67550元,涉及违章的共有城东、燕山、西郊、濑江、机动5个中队和督察科的20名工作人员。 截至昨日上午,20名涉及驾驶行政车辆违章的队员已经将67550元违章罚款交至交警部门,其中交纳罚款最多的是燕山中队的一名队员,交纳金额达到了6000元,其他队员交纳最少的也达到了1450元。目前,交警部门正对照相应的款项一一“销案”。另外,在违章没有全部得到处理之前,6辆行政执法车已停开,必要的外勤执法由大队的另外几辆执法车承担。 城管局有关人士在解释闯红灯次数较多的原因时认为,闯红灯次数之所以多,主要是个人交通意识不强,但也存在客观因素,“执法大队以往的驻点在燕山路上,而紧靠大队门口就是红绿灯,加上此地交通繁忙,停车不方便,执法车辆在进出时很容易被拍到,后来随着大队驻点的搬迁,闯红灯的次数就少了很多。” 据介绍,为了避免再发生类似的违章现象,城管局已要求行政执法大队制订车辆使用的备案制度,每隔一段时间对车辆的使用状况进行检查,根据车况的好坏、车辆的违章与否做到“奖罚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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