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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追尾事故后10余公里被收12300元拖车费

时间:2011-05-24 11:12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十几公里12300元,高速公路天价施救费惊现淮安。”昨天,在淮安某论坛上,网友“车夫”发帖称,今年3月份,他朋友的一辆大货车在京沪高速淮安段发生追尾事故后,一辆前来救援的拖车仅拖了十多公里的路程,最后收取了12300元拖车费。

  记者调查发现,在12300元的施救费用中,9500元由淮安市一家吊装公司收取,主要包括人工费、吊车费等;另外2800元由另外一家公司收取。记者昨天发稿时,参与施救的淮安经济开发区互通高速吊装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经和事主进行沟通,两家公司已经退还了车主8800元。

  □快报记者 邢志刚

  [天价收费]

  两笔“施救费”高达上万元

  昨天,网友“车夫”向记者介绍说,事情很简单,就是当时事故车在京沪高速淮安段因追尾不能开了,打96777求救后,来了个牵引车。最后事故车被拉到了淮安经济开发区互通高速吊装中心。发票也很简单,就开“施救费”。

  “车夫”还给记者提供了两份票据。一份机打发票显示,收款方是淮安经济开发区互通高速吊装中心,位于淮安经济开发区海口路188号(新昆汽车修理厂院内)。经营项目一栏显示:施救费9500元。收费时间是2011年3月12日。付款方为鲁Q34099。此外,一份手写的“收据”显示:今收到施救费2800元,鲁Q34099凭此条换发票,署名为徐某。时间也是2011年3月12日。

  有关高速公路拖车收费的问题,昨天江苏高速公路客服513号话务人员向记者介绍,拖车费用是按照公里数收费,以15吨的货车为例,每公里为20元。车子载重量不同,收费的标准也不同。按照操作流程,车子发生事故拨打96777后,车主的求救信息会转到事发地高速公路调度中心。由各地的中心联系相关的救援单位,具体负责拖车事宜。

  [各方说法]

  清障大队:拖车费还欠着

  负责清障的京沪高速清障大队的胡队长昨天告诉记者,他听说过“淮安经济开发区互通高速吊装中心”,但是这个中心主要负责的是连徐高速和宁淮高速,不可能到京沪高速来拖车。“事情实在很奇怪。而且按照清障大队的收费标准,也不可能出现如此高额的施救费。”

  根据记者提供的涉事车辆牌照和拖车时间,胡队长向记者反馈:“根据查证,3月12日山东该牌照的车子与另外一辆货车追尾后,现场处理40多分钟。车辆随后被我们公司的拖车拖到了交警安排的停车场,产生的拖车费一共670元,但是对方到现在一直都没缴纳。”胡队长表示,“车辆到停车场产生的费用,和高速公路没有关系。”

  收费单位:已退8800元

  淮安经济开发区互通吊装中心的负责人王侠军昨天早些时候查询相关救援档案后告诉记者,上述事故车确实产生了9500元的救援费。王侠军介绍9500元救援费的构成时说,当时发生事故后,车子是高速公路清障队拖走的,费用600多元,这块是高速公路方面收取的。“我们吊装中心当时赶到现场时,因为事故比较严重,驳载的车子,18个工人都到了现场。车辆的费用,加上工人每人50元的费用,这块总计5000多元。此外,吊车也到现场的,前后吊了2次,产生的费用是4000多元。”

  王侠军称,另外2800元是另外一家吊装公司收取的。“由于当时发生事故后,车子抱死,挡位也无法调整,需要现场处置。这一块是另外一家公司处理的。”

  昨天下午,王侠军告诉记者,他们中心已经和另外一家公司协商,并和车主取得了联系。“本来相关费用的收取是有标准的,当事人当时也是签字认可的。但是后来当事人有异议,媒体也关注。两家公司总共退还了车主8800元。”

  记者随后联系了鲁Q34099的车主。该车主称,“现在事情已经得到了妥善处理。”

  [律师建议]

  遇此类“霸王收费”

  可通过消协维权

  昨天,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主任刘茂通告诉记者,近几年来,车主和救援公司因拖车救援费用发生纠纷的情况并不鲜见。如果车子不是坏在交通要道上,车主还可以自行选择救援公司,对收费标准讨价还价。但若是在有关部门的安排下接受了拖车救援服务,司机就会感觉被剥夺了知情权和选择权。遭遇天价费用并为此买单后,消费者有异议时,可以要求发改委下属的价格部门,对拖车中的成本进行核算,以评估其价格。

  刘茂通律师认为,故障车司机在有关单位的指挥下,毫无选择地接受拖车公司服务,完全是单方面制定的具有垄断性质的霸王收费,消费者可以通过消协维权。

| (编辑:SN047)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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