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乌鲁木齐2月6日电 记者 潘从武 记者今天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获悉,新疆高级人民法院今年任命的40位审判长和5位执行长,已于2月1日上岗履职。从今年起,新疆自治区高院选任审判长和执行长将实行一年一考核、一年一遴选的动态管理机制。 据了解,以往法院的审判长和执行长都由院党组直接任命,这种制度导致个别审判长和执行长工作逐渐懈怠,责任心弱化,对法院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为切实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新疆自治区高院党组决定从今年开始启动选任制度,通过本人申请、部门考评、支部推荐、分管院领导审核、综合对比评选等程序,最终挑出优秀人选。选任出的审判长和执行长任职一年,年终逐一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下一年度不得再申请参与遴选。 据悉,选任审判长和执行长的考核环节非常严格,分别从思想政治、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廉洁司法四个方面进行评比。今后,干部职级调整将先考虑工作成绩突出的审判长和执行长。 新疆自治区高院常务副院长杜建锡告诉记者,这次选任打破了以往的任命制度,对法院每个庭室都是严峻的考验。 杜建锡要求新任审判长、执行长从思想上真正解决好“权从何来,为谁掌权,为谁服务”的问题,着力提高庭审技能、调解技能、裁判文书制作技能和执行技能,坚定公正司法的决心,把“四个一律”、“五个严禁”和“八个必须”作为铁的纪律,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始终。 来源: 法制网——法制日报(责任编辑:郑小琼)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