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哈尔滨2月5日电 记者郭毅 张冲 通讯员段春山 记者今天从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截至目前,黑龙江全省192个法院中,3年、5年、10年连续“零违纪”的法院分别为24个、45个和72个。 据悉,黑龙江省法院要求主要领导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法院党组每半年研究一次廉政工作,分管领导每半年对分管部门进行一次廉政督导检查,分管领导每年向党组汇报一次分管部门的廉政工作情况,上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每年对下级法院廉政工作进行一次检查,高院每年召开一次全省法院廉政工作推进会。坚持每年首个工作日召开廉政教育会,坚持每年组织干警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现场教育,坚持对苗头性问题进行诫勉谈话,防止小苗头演变为大问题。 来源: 法制网——法制日报(责任编辑:郑小琼) (责任编辑:admin) |